【导语】:寻乌县寻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劳务派遣人员,派遣至寻乌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招聘安排,详见正文。
寻乌县寻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寻乌县寻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劳务派遣人员,派遣至寻乌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此次计划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5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寻乌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考生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6年1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限寻乌籍,限男性。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被聘用后三年内须取得大专文凭,否则不予续聘);
6.身体健康,无抑郁症等重大心理疾患,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视力正常,身高不低于1.68米,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7.能服从单位工作岗位安排;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有严重不良征信行为的;
10.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2日上午(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寻乌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寻乌县长宁镇广场路5号县公安局6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诚信报名的方式,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②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司机岗须提供A1及以上驾驶证;
③本人近期2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初审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复审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考试方式
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的方式开展。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考生应在身体状况许可的情况下参加体能测试,因自身原因发生意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①领取体能测试准考证时间:2024年11月15日下午,领取地点:寻乌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县公安局6楼)
②体能测试时间:2024年11月16日上午
③体能测试地点:见准考证
④测试项目:立定跳远、4×10米折返跑、1000米跑。
⑤成绩计算:立定跳远占30分、4×10米折返跑占30分、1000米跑占40分,总成绩为100分(评分标准见附件3),体能测试成绩占总分的30%。当实际参加体能测试人数大于招聘岗位名额时(即形成竞争),最多取45名(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凡考生体能测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笔试对象。
(2)笔试
①笔试内容: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分为理论知识和写作能力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范围主要为公安基础知识、《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
②领取笔试测试准考证时间:2024年11月22日,领取地点:寻乌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县公安局6楼)。
③笔试测试时间:2024年11月23日下午
④笔试测试地点:见准考证
⑤成绩计算: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分的30%。根据笔试和体能测试成绩加权后的成绩,最多取前35名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
(3)面试
①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2024年 11月29日,领取地点:寻乌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县公安局6楼)
②面试时间:2024年 11月30日
③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④面试内容: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求职动机、综合分析、人际关系、组织协调、应急应变、团队协作、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⑤成绩计算: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分的40%,面试成绩需达到65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政审环节。
(三)总成绩排名
根据体能测试占30%、笔试占30%、面试成绩占40%得出总成绩,分别按岗位招聘数量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闱体检对象(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原因造成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政审
政审标准参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标准执行。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造成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缺额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薪资待遇和后续管理
1.试用期1个月内享受基本工资2500元,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或因不适应岗位而被辞退的,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其他待遇;
2.试用期合格后,按照基本工资待遇2500元/月、绩效工资500元/月,其他津补贴福利待遇参照县公安局辅警标准发放;
3.“五险一金”按政策比例给予缴交,聘用单位缴纳单位部分,个人部分自行承担。
4.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由寻乌县公安局统筹分配,并参照公安局辅警体制进行管理考核。
六、特别说明
本次招聘为劳务派遣制合同用工,通过体能测试、笔试、体检、面试、政审等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需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应及时到用工单位报到,若不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如果与原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在规定时间内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七、其他
本公告由寻乌县寻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和寻乌县公安局负责解释,整个招聘程序接受寻乌县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的业务指导。
咨询电话:0797-2852045(寻乌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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