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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部分公立医院缺额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2022-09-16 11:23【我要纠错】

【导语】:该招聘设高级职称和研究生医疗卫生岗位52个、本科医疗卫生等岗位24个,报名需准备个人简历(贴相片)1份、本人身份证等材料,详见正文。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设高级职称和研究生医疗卫生岗位52个、本科医疗卫生等岗位24个,具体详见《赣州市市直部分公立医院2022年上半年缺额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点击查看)。编制备案制具体政策及待遇由市卫健委、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6.赣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

  7.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全科特岗医生、“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岗位条件

  1.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点击查看)有关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要求。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如,岗位要求本科学历的,考生既可以以本科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

  3.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一九年一月版)》(点击查看)、《关于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及代码的说明》(点击查看)的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4.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3月31日。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是指2004年3月31日(含)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1年3月3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3月3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2022年3月31日;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二、招聘程序与要求

  (一)报名方式

  报名具体时间、方式在各招聘单位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考生报名时须填写《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点击查看)。

  (二)报名投递资料

  1.个人简历(贴相片)1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参照附件岗位计划表所需的条件提供相应的佐证(执业证、资格证、规培证明、实习证明等)。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填写《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三)资格审查

  1.根据岗位条件,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还应出具报名截止日前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以上同意报考证明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聘用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3.所有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和疫情形势在各招聘单位官网另行通知。

  (五)考试和考核方式

  采取专业考核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在总成绩的计算中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实际参加专业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未达3:1的岗位,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专业考核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专业考核中同一岗位在不同组进行的,专业考核结束后,需要对考核成绩进行修正,在专业考核现场得分,并非考生的最终考核成绩。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在考核考场得分×(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考核分组同一岗位考生的平均分),进行修正时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以上各岗位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入闱。

  三、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及心理测试: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行业特殊要求等有关规定执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开展心理测试。体检及心理测试时间另行通知,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及心理测试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

  (二)考察:

  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入闱考察对象人员,原则上在10日内完成考察。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

  因体检及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及心理测试、考察资格而造成的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请各考生按照拟录用单位要求积极配合考察,如无正当理由联系不上等原因致使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考察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四、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二)公示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该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照者取消聘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本次招聘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招聘工作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不得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不得泄露考试题目;不得有其他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招聘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本次招聘将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所有考生均需提交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可)。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为乡镇、街道)内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考生,应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提前1天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宾馆酒店报备,抵达赣州后需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间隔大于24小时)。

  考试当天,考生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行程码绿码,并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无干咳、嗅觉或味觉减退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用餐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考前10天内有境外(含港台地区)、7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疫情报告地区旅居史的,或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或其他正在集中隔离、健康监测等重点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咨询电话:

  赣州市肿瘤医院        0797-5162583

  赣州市妇幼保健院      0797-8282049

  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0797-8163569

  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0797-8131375

  赣州市中医院           0797-8109172

  赣州市皮肤病医院      0797-8174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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