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赣州发布了市直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和赣州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详见正文!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赣州市市直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和赣州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市直单位岗位)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及缓检要求
1.以下人员可以申请缓检: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2)处于健康管理期限内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重点人群。
(3)考前10天内有境外(或港台地区)旅居史、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
(4)健康码显示为红码的人员。
(5)不能提供体检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内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来(返)赣州后未完成“三天两检”人员。
(6)健康码黄码、现场测量体温异常、体检前48小时内出现“十大症状”(发热≥37.3℃、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或者其他情形不宜参加体检人员。
缓检人员由本人提出暂缓体检申请(附件1),市直单位体检人员于2022年7月21日下午17:00前将申请书扫描件发送至2604378747@qq.com,此次不领取体检通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生领取体检通知书后若发生发热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检的可以申请缓检,并在7月26日下午17:00前将申请书扫描件发送至2604378747@qq.com,逾期未发送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
3.各县(市、区)体检时间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由各地自行确定,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参加体检的由各地另行安排体检。
二、组织体检及体检标准
市直单位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体检工作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及体检费用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入闱考生的体检时间及有关事项
请入闱市直事业单位的体检人员于7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承诺书(附件2),由他人代领的请代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赣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一楼(章贡区兴国路55号)领取体检通知书,逾期未领取体检通知书且未提交缓检申请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考生领取时本人需提交承诺书(由他人代领的,由被委托人携带入闱人员签订的承诺书交至现场工作人员处),体检时间为7月24日,体检时须提供7月22日及以后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稿及纸质稿均可)。体检具体要求见体检通知书。
咨询电话:8174439
附件:
1.缓检申请书(扫描二维码查看)
2.承诺书(扫描二维码查看)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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