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赣州住房公积金有十种情形可提取,三种情形不可提取,在公积金提取时应注意判断,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1、三种情形不可提取
缴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01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
02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
03被列入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信用黑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
2、十种情形可提取
缴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符合《赣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01离休、退休;
02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03出境定居;
0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账户封存满6个月;
05租赁自住住房;
06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07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0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09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10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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