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赣州兴国县拟于2024年12月20日至12月23日在全县发放233.26万元家居焕新消费券。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兴国县家居下乡消费券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和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有关决策部署,按照《江西省商务厅等15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商务消费字〔2024〕75号)等文件要求,拟于2024年12月20日至12月23日在全县发放233.26万元家居焕新消费券。
一、补贴范围
1.家电类。微波炉(含光波炉、电烤箱、厨房一体机)、蒸烤箱、电饭煲(含电饭锅、电压力锅)、电风扇(含空调扇、电暖器)、空气净化器(含加湿器)、打印机(含复印机)、消毒柜、洗碗机、净水机(含直饮机、茶吧机)、软水机、烘干机、音响、吸尘器、投影仪、扫地机器人、洗地机、空气净化器(新风机)、垃圾处理器、手机。
2.成品家具类。沙发(含单人沙发、双人沙发、多人沙发、功能沙发)、床(含单人床、双人床、儿童床)、儿童家具(儿童书桌、儿童衣柜)、床垫、衣柜、餐桌椅、书柜(含书架、组合书柜)、书桌(椅)、梳妆台(含化妆台、镜柜)、茶几(含边几、角几)、鞋柜、橱柜、电视柜、智能门锁。
3.家装类。瓷砖、地板、成品门、淋浴房(含花洒)、灯具、洁具(水龙头、坐便器、蹲便器、浴室柜、浴缸、面盆)、窗帘、晾衣架(含智能升降晾衣架)、智能桌椅(含智能按摩椅、智能沙发)、智能马桶、智能家用监控。
4.适老类。呼吸机、雾化器、制氧机、多功能护理床、移位助行器、紧急呼叫器、无障碍扶手、手动轮椅、电动轮椅、助听器、电子血压仪、电子血糖仪、烟感/燃气火灾报警器、智能药箱、定位器。
二、补贴资金
“500减100”消费券发放66张;
“1000减200”消费券发放80张;
“2000减400”消费券发放80张;
“3000减600”消费券发放80张;
“4000减800”消费券发放100张;
“5000减1000”消费券发放1000张;
“10000减2000”消费券发放575张。
单用户活动期内限领取使用1张消费券(7选1),先到先得,领完为止。已参加过前期家居下乡门店扫码领券的用户不可参与此次线上抢券。
三、申领规则
参与本次消费券活动的个人消费者,定位在兴国县,不限制户籍,活动期间通过“云闪付”平台扫描活动商家现场二维码申领消费券,消费券领取后购买符合要求的家电、家具、家装、适老化产品,并使用消费者“云闪付APP”绑定的任意62开头银联卡在商家指定pos终端完成核销,当天有效,逾期不使用,平台收回再次投放市场。
四、申领时间
12月20日10:00至12月23日23:59
五、参与商家
在兴国县辖区内注册登记,并通过2024年12月13日兴国县商务局审核公示的373家兴国县2024年家居下乡消费券活动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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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料审查
活动商家在消费者申领消费券后,使用云闪付活动专属小程序,对消费者申领信息进行确认。消费者使用折扣券付款后,企业需上传产品照片(商品SN码照片)、POS小票照片、销售清单、购买人与商品合影、送货上门照片(自提无需提供)及销售发票(发票开具主体需与活动主体一致,备注栏需注明消费者姓名、联系方式、产品信息),提交至审核机构申报该笔交易补贴,商家上传资料时间截止到12月28日。
七、监督管理
1.家居以旧换新补贴券使用基数计算规则是在消费者参与完成商家、销售企业的各项优惠活动基础上的最终成交价格进行计算。销售主体不得先行抬高销售价格,严禁虚假宣传。支持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对消费者给予优惠,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家居以旧换新的融资支持。
2.“云闪付”平台对活动交易数据进行日常监测,及时反馈风险信息。严禁商家和消费者倒卖电子消费券行为,消费者使用电子消费券时必须用于消费抵扣,不可兑换现金,仅限本人使用,不可转赠他人使用。严禁商家出现恶意刷券套现行为,不得将电子消费券变成商家购物券、会员卡充值。一经查实,即取消该企业参与我县所有商贸促消费活动资格,追回消费券资金,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3.用户如发生退货或者撤销交易,由商家在核销终端取消此笔交易,退款金额扣除享受的消费券后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消费券退回到专用账户。如果在活动周期内,此消费券会释放出来,供其他用户领取使用。如果活动已结束,由平台统一将账户余额退回给兴国县商务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赣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消费券】可获赣州消费券领取时间、领取入口、商家列表、使用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