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赣州市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有: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普通话条件、体检条件等,详见正文。
赣州市2025年下半年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相应的普通话水平等级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五)应当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人员。
认定范围:
赣州市教育局负责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
认定对象:
(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证书,且已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成功申报。
(二)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户籍在赣州市辖区内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赣州市辖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赣州市辖区内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4.驻市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来源:赣州教育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赣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教资】即可获取江西/赣州2025上半年中小学教资笔试报名时间+入口+流程等报名指南,以及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等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