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寻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新增9处电子警察,并重新启用41处电子警察拍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详见正文!
寻乌新增九处电子警察及重新启用四十一处电子警察拍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规范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新增9处电子警察,并重新启用41处电子警察拍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9处电子警察设备采集地址
1.寻乌县滨河东路与水榭花都小区路段;2.寻乌县滨河东路与林业大桥东路段;3.寻乌县岳家庄大道与长宁街严管路口;4.寻乌县岳家庄大道与花园小区严管路口;5.寻乌县新桥西路与石屋井街严管路口;6.寻乌县文昌路中央华府东大门严管路段;7.寻乌县岳家庄大道与城南大道路口;8.寻乌县岳家庄大道城南小学路段;9.寻乌县长安大道与吉潭街路口南向北方向路口。
二、重新启用41处电子警察设备采集地址
1.寻乌县文昌路广寻云府东大门严管路口;2.寻乌县岳家庄大道林业大桥严管路段;3.寻乌县岳家庄大道与长乐街严管路路口;4.寻乌县中山路与水角流路严管路路口;5.寻乌县中山路城隍庙路段严管路路口;6.寻乌县中山西路三二五小学路段;7.寻乌县滨河东路人才公寓楼路段;8.寻乌县滨河西路与城北农贸市场路段;9.寻乌县滨河西路与水角流路口;10.寻乌县城北三路与竹园东路路口;11.寻乌县城北一路城关小学路段;12.寻乌县东江源大道市政公园路段;13.寻乌县长宁街与东门路口;14.寻乌县东门路与江东庙路口;15.寻乌县强国路老交警大楼严管路段;16.寻乌县留车镇留车街与同心街路口;17.寻乌县留车镇客运汽车站路段;18.寻乌县留车镇东江源大道与移民村路口;19.寻乌县南桥镇南桥大道客运车站路段;20.寻乌县南桥镇南桥大道农业银行路段;21.寻乌县南桥镇南桥大道与S458省道交叉口路段;22.寻乌县南桥镇南桥大道南桥派出所路段;23.寻乌县南桥镇南桥大道老卫生院大楼路段;24.寻乌县南桥镇金桥大道镇政府大门路段;25.寻乌县留车镇客运汽车站路段;26.寻乌县留车镇同心街与S458省道路口;27.寻乌县留车镇东江源大道与移民村路口;28.寻乌县中山路疾控中心严管路段;29.寻乌县中山东路连心桥西路段;30.寻乌县中山东路连心桥东路段;31.寻乌县江东大道锦绣江东小区大门路口;32.寻乌县健康路寻乌二中路口;33.寻乌县学习大道东坑路段;34.寻乌县学习大道徐屋背路段;35.寻乌县南桥镇青龙大道与S458省道路口;36.寻乌县南桥镇G206国道与青龙大道路口;37.寻乌县G206国道与石排北大道路口;38.寻乌县G206国道与G35高速寻乌东收费站路口;39.寻乌县留车镇东江源大道与X545县道路口;40.寻乌县G358国道561公里620米上坪路段;41.寻乌县G236国道975公里200米岗背路段。
三、采集的主要违法行为
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2.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3.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4.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5.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6.驾驶车辆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7.机动车经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8.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9.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10.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行驶的;
11.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将对违法行为自动采集,并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系统予以处罚。
五、本公告自2022年7月17日00时00分起实施。特此公告
寻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2年7月7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赣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限行】即可获取赣州货车/三轮车限行规定、限行路段、限行时间、处罚规定、常见问题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