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需要办理大余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可以在2022年7月20日到9月30日进行办理。
大余县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须知
办理时间:2022年7月20日 — 9月30日(双休日除外)
办理地点:大余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县教科体局院内)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简介
(一)申请条件
1.贷款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5)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6)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2.共同借款人
(1)共同借款人户籍在本县。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
(3)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二)贷款政策
1.贷款额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学年最高可贷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学年最高可贷16000元。
2.贷款期限:2020年开始,最长贷款期限统一调整为“学制加15年但最长不超过22年”。
3.贷款用途:主要用于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可做生活费。
4.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2020年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贷款基础利率>减30个基点执行。
5.贷款发放。贷款将于每年11月中旬发放至学生就读高校的账户,若有剩余资金将保留在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内,借款学生可在高校资助中心查看贷款到账情况。借款学生需在贷款申请后及时登入支付宝账户进行认证,完成相关操作步骤后可以将剩余资金提现作为生活费使用,支付宝使用说明可从学生在线系统首页下载查看。
6.贷款偿还。借款学生在高校就读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1)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宽限期满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2)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5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3)每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为固定还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偿还的本金,最后一笔本金和利息于合同到期日偿还(8月20日至9月20日前)。借款学生可登入学生在线系统查询本人还款计划,并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足额资金充入个人支付宝账户。
(4)借款学生如需提前还款,每月15日前(11月除外)登入学生在线系统或通过县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同时将足额资金充入个人支付宝账户即可,也可以带上银行储蓄卡(农商行储蓄卡除外)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刷POS机还款。提前还款需一次性还清一个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金额。毕业当年8月15日之前提出还款申请并还清所有贷款,则无需承担利息。
(5)未按约定期限还款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国开行助学贷款数据已与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对接,借款学生违约信息将形成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给未来生活带来重大不良影响。
二、具体办理流程及要求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分首贷和续贷两种。
大学新生和未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大学生需申请办理贷款的称为首贷;以前年度办理过生源地助学贷款且今年需继续贷款的称为续贷。
(一)首贷
特别提醒:首贷必须学生本人和共同贷款人同时到现场办理。
第一步 网上申请,导出并打印贷款申请表
1.登入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提交贷款申请,在线填写《贷款申请表》,提交成功后导出为word文档并打印1份,学生本人签字即可。在线申请过程中应注意:登入在线服务系统后先要将贷款类型选择为“生源地助学贷款”后再进行注册,再登入。
2.未进行预申请的学生,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3.所在县资助中心要选择“大余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申请过程中,账户信息栏中的“代理结算机构”要求全部学生都选择“支付宝(江西)”选项。
5.学生在线填写申请表时除必填项外,应尽量将其他选填项填写齐全,如QQ、联系电话等。
第二步 在线申请成功后,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1.当年录取新生:
(1)《贷款申请表》(无需相关部门盖章)。
(2)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3)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
(4)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如不在同一本户口簿,则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同时带来)。
(5)《认定表》(未进行预申请学生)原件。
2.在校大学生:
(1)《贷款申请表》(无需相关部门盖章)。
(2)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3)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如不在同一本户口簿,则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同时带来)。
(4)学生证原件(或在校证明)。
(5)《认定表》(未进行预申请学生)原件。
第三步 签订合同
办理成功后,现场签订借款合同,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出具《受理证明》。
第四步 学生到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电子回执录入”
开学报到时,务必将《受理证明》上交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电子回执网上录入手续,以便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时审核、汇总并上报国家开发银行。成功录入电子回执后贷款合同生效,否则签订的贷款合同无效。电子回执录入截止日期:2022年10月10日。
第五步 网上查询
在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成功录入电子回执的贷款学生可于2022年11月15日后,登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查看贷款到账情况。
(二)续贷
续贷可以现场办理,也可以网上远程办理。续贷的可以由学生本人或未变更的共同借款人其中一方来现场办理。
1.现场办理
第一步 网上申请,导出并打印贷款申请表
登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提交贷款申请,在线填写《贷款申请表》,提交成功后导出为word文档并打印1份,学生本人签字即可。在线申请过程中应注意:
(1)登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后先要将贷款类型选择为“生源地助学贷款”,再选择使用身份证登入(如已忘记密码可以联系资助中心人员重置)。
(2)所在县资助中心要选择“大余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申请过程中,账户信息栏中的“代理结算机构”要求全部学生都选择“支付宝(江西)”选项。
(4)学生在线填写申请表时除必填项外,应尽量将其他选填项填写齐全,如QQ、联系电话等。
第二步 在线申请成功后,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1)贷款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签名的《贷款申请表》原件1份(无需盖章)。
(2)贷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3)学生证原件(或在校证明)。
第三步 携带准备齐全的材料到现场办理
续贷的学生经学生在线系统申请成功后,携带准备齐全的材料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现场签订借款合同,同时县资助中心出具受理证明。
2.远程网上办理
(1)登录在线服务系统。学生通过电脑登录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
(2)更新个人信息。学生应在提交续贷申请之前,在在线服务系统“资料完善”模块更新个人信息。学生可以自行更新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信息,更新手机号码时需要通过短信验证。
注意:由于申请环节需要进行手机验证,同时申请完成后将向学生手机发送回执验证短信,申请前学生务必在系统中更新本人有效的手机号码。
(3)提交续贷申请。学生点击申请贷款,系统将首先进行手机验证。验证通过后系统进入申请页面,并自动关联出学生相关信息。其中,身份证(本人及共同借款人)、学籍、续贷声明、共同借款人等关键信息均无法修改;联系方式、居住地址、手机号码、QQ号和微信号等信息,可以在“资料完善”模块进行修改。学生核实申请信息后,填写助学贷款借款金额、期限以及续贷申明,提交申请信息。
注意:续贷声明内容不做硬性要求,借款学生可简要报告个人学习、生活状况,简述对国家助学贷款、个人诚信的认识等,篇幅在100字至200字之间。续贷声明由系统保存并展示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续贷)》;县级资助中心在审查学生的申请和合同时,如发现学生续贷声明内容不合适的,可以以“续贷声明不合格”为由,将学生的申请退回,学生修改后可再次提交。
(4)选择合同签订模式。提交申请信息后,系统将提示学生选择“线上签订合同”或“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如学生选择“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系统将生成电子申请表供学生下载打印,并将相关信息发送至县级资助中心,学生需持申请表到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续贷合同。如学生选择“线上签订合同”,需要同意《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远程受理协议书》,同意通过电子签名方式签订助学贷款合同,并明确双方法律责任。
注意:选择“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的学生,如想变更为“线上签订合同”,可以在在线服务系统进行变更,并完成线上签订合同的身份认证等后续流程。选择“线上签订合同”的学生,如想变更为“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可以在在线服务系统中将原申请删除后,再次提交申请,并选择现场办理。
(5)合同信息确认。系统将自动生成合同预览信息,学生检查合同信息,如需修改,可以返回填写申请表界面:如无需修改,可点击确定。
注意:合同确认环节,系统将生成合同预览页面,学生可以阅读合同条款,此处合同预览界面不得下载,且不包含印章。
(6)身份认证。学生确认合同信息后,在线服务系统将弹出身份认证二维码(二维码仅当次有效、并存在超时机制),学生通过支付宝手机APP扫码,根据提示进行身份认证操作。国开行已委托支付宝对续贷学生身份证信息进行核对,并通过人脸识别采集生物信息进行身份认证。身份认证成功后,支付宝将认证结果回传至在线服务系统,身份认证结果仅当次有效。如身份认证失败,可再次认证或选择资助中心现场办理。
注意:国家开发银行已委托支付宝公司进行身份证信息核实及身份认证相关工作,此时业务流程将跳至支付宝APP进行,在完成身份认证后,再转回到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继续办理;学生可以使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专用支付宝账户登录支付宝手机APP,也可使用个人名下其他支付宝账户登录。
(7)确认提交。身份认证成功后,学生返回在线服务系统确认认证结果,完成在线申请办理。系统提示在线申请办理完成,并将相关信息提交至县级资助中心。
注意:续贷申请提交后,合同将处于待审查状态,根据合同条款,助学贷款合同将在县级资助中心审核、高校录入合同回执,并经国家开发银行分行审查之后生效。
(8)接收回执验证短信。续贷远程受理的合同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查通过后,将向学生手机发送回执验证短信,短信内容包括借款人信息、合同信息以及六位数字的合同回执验证码;同时,学生可以在收到短信后登录在线系统,下载并打印《受理证明》。
注意:借款学生远程提交续贷申请后,不会立即收到回执验证短信,需要等待县级资助中心进行审查确认,如超过5个工作日,或者至返校前仍然未收到《受理证明》信息,可以联系县级资助中心咨询。
第四步 学生到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电子回执录入”
开学报到时,务必将受理证明上交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电子回执网上录入手续,以便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时审核、汇总并上报国家开发银行。成功录入电子回执后贷款合同生效,否则签订的贷款合同无效。电子回执录入截止日期:2022年10月10日。
第五步 网上查询在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成功录入电子回执的贷款学生可于2022年11月15日后,登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查看贷款到账情况。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应确保联系电话保持畅通,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发生变更时,要及时登入在线服务系统进行变更,避免因联系方式失效而错失获得贷款的机会或因贷款还款逾期(甚至违约)损害个人信用记录;
(二)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应熟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各功能模块及基本操作,掌握查询贷款处理进度、查询还款数额等操作。
(三)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在签署借款合同并取得“支付宝”帐户后,应及时对“支付宝”帐户进行更改密码和实名认证等操作,并加强“支付宝”账户的安全保密措施(如绑定手机、设置密码保护问题等)。
(四)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涉及到的在线服务系统登录账号、支付宝账号等个人账号信息十分重要,学生妥善保管登录密码、支付密码和密码保护问题等有关资料,不向包括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在内的其他任何人泄露有关个人账户信息,避免账户被他人盗取,造成个人财产损失。
(五)因疫情原因,为避免拥挤,建议办理续贷的同学通过远程办理进行“线上签订合同”。现场办理的同学,请遵守防疫相关规定,需佩戴口罩,扫健康码、行程码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核验和测温后方可办理业务,办理期间严格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业务办理完毕后,请尽快离开办理场所。
(六)请各位贷款学生认真学习《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手册》。
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错峰受理时间安排
阶段 | 时间(不含节假日) | 受理范围 |
第一阶段 | 7月20日-7月31日 | 所有乡镇 |
第二阶段 | 8月1-5日 | 樟斗镇、新城镇、池江镇、左拔镇、青龙镇、黄龙镇 |
8月8-12日 | 南安镇、浮江乡、吉村镇、河洞乡、内良乡 | |
8月15-19日 | 樟斗镇、新城镇、池江镇、左拔镇、 青龙镇、黄龙镇 | |
8月22-26日 | 南安镇、浮江乡、吉村镇、河洞乡、内良乡 | |
第三阶段 | 8月29日-9月30日 | 所有乡镇 |
温馨提示:为避免排长队办理助学贷款业务,请各位学生及家长提前预约或按照以上时间安排表错峰办理,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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