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赣州蓉江新区规定对新引进的企业,自设立年度起第1-5年,根据其形成区级地方贡献每年给予奖励。
1.经济贡献奖励。对新引进的企业,自设立年度起第1-5年,根据其形成区级地方贡献每年给予奖励。属于总部经济的,前三年,奖励标准为该企业区级地方贡献的100%,后两年奖励标准为该企业区级地方贡献的50%;科技创新、文化产业、全域旅游、数字经济、康养产业等前3年度,奖励标准为该企业区级地方贡献的80%,后2年度奖励标准为该企业区级地方贡献的50%。
2.入规入统奖励。对新增入规入统企业,在联网直报平台连续稳定上报一年以上,一次性奖励该企业5万元,同时给予该企业一名统计人员统计岗位补贴3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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