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赣州市中心城区第七批次新建和配建人才住房将于3月5日开始申请!申请详情,详见正文。
线上申请(3月5日-3月15日)
1.提交申请。申请人于3月5日9:00-3月15日17:00登录“赣州市城镇住房保障在线服务平台(http://ganzhouzhubao.com/)”或微信小程序“赣州住保”进行线上申请,可按照职住平衡原则,自行选择1个意向房源(勾选是否服从调剂),如实填写并线上提交相关资料。人才如以非国内学历(国外学历、职称、技能、奖项等)对应人才层次申请人才住房的,请先登录微信小程序“赣州人才服务平台赣州才服通”进行人才层次认证,完成认证后再提交人才住房申请,并在人才类别佐证栏上传《赣州市人才层次证书》。
2.大数据审核。申请人提交申请后,系统将通过大数据接口即时自动审核不动产、婚姻、学历、社保、是否享受保障性住房待遇等情况,审核不通过的,系统将短信通知申请人。
3.用人单位初审。大数据审核通过的,用人企业(单位)负责核实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并于3月15日17:00前线上签署初审意见并确认提交。
补充内容:【申请条件】
列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赣州市人才政策清单(2023年修订版)》(赣市才字〔2023〕9号)和当年度执行的《赣州市人才分类目录》(《赣州市人才分类目录(2023年修订版)》)详见附件2)规定可享受住房待遇的F类及以上层次人才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新建和配建人才住房:
1.在中心城区创业或被中心城区各级单位、企业正式录用(聘用)并缴纳了中心城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
2.本人、配偶及共同申请人均在中心城区无住房、购房(建房)记录,未重复享受保障性住房待遇(含公租房租赁补贴、人才一次性住房补贴、返迁安置房、单位周转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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