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赣州市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公积金的办理条件以及办理资料,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办理条件
1.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职工;
2.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3.无已申请未发放或已发放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4.符合其他提取条件。
办理资料
相关部门出具的当年低保家庭在保情况确认表或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
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提取人中行、农行、工行、建行、赣州银行、招商银行任一银行的卡(一类账户)或存折原件;
提取夫妻双方公积金的,须提供婚姻证明、配偶身份证和银行存折(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赣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赣州公积金查询入口、公积金贷款、缴存、提取、常见问答解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