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赣州市公租房的申请流程与准备材料也较多,以及申请平台和审批时限,小编已经帮您整理好了,快来看看吧!
一.公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成员必须在市中心城区工作和生活,相互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
2.家庭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
3.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3896元/月,人均储蓄存款不超过39275元/人;
4.拥有车辆的新车购置价(采用新车发票中的含税价)、个体工商注册资金和公司股权等不超过10万元,且乘用车的排气量应不超过1.6L(二手车购置价应以新车购置价为准,若新车发票遗失,应提供二手车交易相关证明,并以同款车型上市当年厂家发布的新车指导价为准),营运小型汽车的运营收入需列入计算家庭年人均收入,且该车为家庭唯一汽车;
5.非章贡区、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户籍的,提供中心城区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以及在章贡区、赣州经开区和蓉江新区范围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缴纳期限具有时效性);
6.其他条件。
若您家庭所拥有车辆的新车购置价超过10万元,则不符合市中心城区公租房保障条件,将取消其承租资格。
二.公租房申请材料
申请人社保缴纳、学历、家庭不动产、家庭享受保障房等情况通过大数据接口自动获取审核,精简整合后需上传申请资料为:
1.人才类别资料:国内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技能等其他人才提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或奖励证书等。
2.正式就业创业资料: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编制证明(或聘用合同);企业提供劳动合同;自主创业提供营业执照。
3.申请人才住房单位同意承诺书。
4.婚姻情况资料:已婚的上传结婚证、离异的上传离婚证或法院生效司法文书、未婚的上传未婚承诺书。
5.二次申请承诺书(选填,已承租保障房二次申请人才住房人才上传)。
三.公租房申请平台
1.登录“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jj.ganzhou.gov.cn/)点击移动图标“赣州市城镇住房保障在线服务平台”。
2.手机打开微信小程序搜索“赣州住保”进入,按要求输入申请家庭成员信息,上传相关证件照片,即可完成网上申请。
四.申请流程
(一)初审
1、申请人携带书面申请、全套证明材料到街办(乡、镇政府)填写《赣州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表;
2、街办(乡、镇政府)指定专人认真核对《申请审核表及证明材料的完整性,对填写有误或材料不齐的,要求订正和补齐。对提供复印件的,要现场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名确认;
3、申请人表格填写正确且材料齐全的,街办(乡、镇政府)建立一户一档,完善《申请审核表的“受理情况”内容并签名,将受理情况录入《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审核情况登记台账,并将数据传至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二)联合复审
1、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初审结果和申请类别,向有关单位出具《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认定协查函。
2、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各部门反馈的《协查函送达其下属单位。
3、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的下属单位牵头组织街办(乡、镇政府)、区民政局、区公安局对申请人进行联合会审,会审期间对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复核,并签字确认,参与会审的单位在《申请审核表中据实签署意见并盖章确认;
4、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的下属单位对合格的申请人进行第二次张榜公示,公示期7日历天;
5、对公示有异议的,再次进行调查核实,核实后异议成立的,书面告知申请人;
6、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的下属单位完善《申请审核表的“联合会审结果”内容,将会审情况录入《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审核情况登记台账,同时,申请人档案移送至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三)复审
1、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复核;
2、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第三次张榜公示,公示期5日历天;
3、对公示有异议的,再次进行调查核实,核实后异议成立的,书面告知申请人;
4、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完善《申请审核表的“复审结果”内容,将复审情况录入《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审核情况登记台账,签字盖章确认后,完成登记。
五.审批时限
常态化受理,经市政府批准后,摇取轮候顺序号;同时,实施轮候制度,按轮候顺序号,视房源情况逐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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