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赣州公积金贷款申请在贷款申请资料齐全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工作。详见正文,
贷款申请资料齐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工作。轮候制期间取消对外承诺办理业务时限。
办理流程: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递交申请书至分中心审核审批→签订合同→办理贷款担保抵押→中心(分中心)发放贷款
受理条件:
1.公积金开户、连续正常足额缴存满6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且符合赣州市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湖南部分城市(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郴州市和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深圳市及省内其他城市缴存职工在赣州市购房的,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的可按赣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3.符合其他贷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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