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本地宝 > 办事指南 > 赣州社保 > 赣州医疗保险 > 赣州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期限
赣州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期限
2022-12-08 16:09【我要纠错】

【导语】:正常分娩的,按规定享受九十八天生育津贴;符合《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除享受第一项外,增加六十天生育津贴;难产或实施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加十五天生育津贴,详见正文。

  赣州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期限

  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和《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期限执行。

  (1)正常分娩的,按规定享受九十八天生育津贴;

  (2)符合《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除享受第一项外,增加六十天生育津贴;

  (3)难产或实施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加十五天生育津贴;

  (4)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十五天生育津贴;

  (5)怀孕不满三个月流产的,享受二十五天生育津贴;

  (6)怀孕满三个月不满七个月流产的,享受四十二天生育津贴;

  (7)怀孕满七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九十八天生育津贴;

  (8)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享受三天生育津贴;

  (9)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一天生育津贴;

  (10)结扎或复通输卵管的,享受二十一天生育津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赣州本地宝】 ,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津贴】即可获取赣州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发放天数、计算方式、申办指南等

手机访问 赣州本地宝首页

  • 赣州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自2022年9月2日起,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按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规定执行,取消病种报销限额,符合医疗救助享受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 石城县2023年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实施方案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石城县2023年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能进一步减轻城乡居民就医负担,有效化解城乡居民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切实提升城乡居民群众的幸福感、满

  • 石城县2023年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补充保险保障时限

    自2023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3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保险补偿申请受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

  • 石城县2023年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怎么缴费?

    城乡居民、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可在规定参保时间内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正确输入参保人身份信息(参保对象为本年度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确认无误后完成支付。

  • 石城县2023年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报账方式

    符合补偿范围内的城乡居民凭纸质报账资料在商业保险承办机构设立的报账窗口进行直报。报账资料包括住院发票、结算单、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参保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或社保卡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 石城县2023年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补偿标准

    特困人员、孤儿不设起付线;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户、支出型困难家庭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特殊群体,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报销补偿设起付线3000元,按累计住院费用计算

  • 石城县2023年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参保缴费时间

    石城县2023年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参保缴费时间截至2023年3月31日,由政府代缴基本医保的群体(以截止2023年3月31日由赣州市医疗保障局石城分局反馈的基本医保定额及全额代缴名单为准),其自筹部分则继

  • 2023年石城县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参保多少钱一人?

    石城县2023年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补充保险保费100元/人/年,其中县财政出资60元/人/年,个人自筹(自缴)40元/人/年。

  • 石城县2023年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参保对象

    石城县2023年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参保对象为已参加石城县基本医保、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含干部职工、特困户、孤儿)。

  • 赣州异地就医备案网上怎么办理?

    有异地就医需求的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江西智慧医保APP及支付宝赣服通专区等平台自助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 赣州职工医保家庭共济账户可以共享起付线吗?

    不能。家庭共济账户不能累计起付报销,也无法共享起付线。此外,所有医保相关目录外费用以及目录内超过医保支付标准的费用,均不能参与起付线的累计与报销。

  • 赣州职工医保门诊统筹起付线年度累计方式如何计算?

    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一次或多次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医保系统会自动记录,在医保相关目录范围内费用累计超过对应人员类别的起付标准后,医保就会开始报销。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