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赣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办理护照需要准备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一张、《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等材料,详见正文。
赣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办理护照需要的材料
1、 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一张
2、 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 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身份证。)
4、 申请人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另行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拓展内容】赣州护照办理条件
1、予以批准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五条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2、不予批准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三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
(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无法证明身份的;
(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六)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