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蓉江新区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临聘人员。招聘条件等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蓉江新区分局招聘临聘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蓉江新区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临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人数
综合文秘岗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以上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因违纪违规曾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现役军人;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其他条件
1.学历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不限。
3.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9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9日以后出生)。
4.有收发文工作经验的优先。
三、招聘原则及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30日。
2.报名方式:个人自行报名。
3.报名地点: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蓉江新区分局4267办公室(地址:蓉江新区润城河路4号楼)
4.咨询电话:0797-81602165.报名需携带材料:
①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
②报名表1份(见附件);
③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
④毕业证、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明、相关荣誉证书、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资格条件与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入闱或聘用资格。
(二)面试
资格审查符合工作需要的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入闱对象
面试结束后,面试分最高分者为拟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体检合格人员按程序进行考察,拟聘人员需提供三甲医院开具的《健康体检报告》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四)公示与聘用待遇
对拟聘人员名单,由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蓉江新区分局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录用人员签约。试用期为1个月,薪酬待遇按照单位聘用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蓉江新区分局临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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