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师、技师等岗位聘用制工作人员共34人,招聘信息,详见正文。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计34个岗位,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及招聘人数如下
序号 | 招聘岗位 | 岗位条件 | 招聘人数 | ||
年龄 | 学历学位 | 其它条件 | |||
1 | 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医师 | 30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对应学位 | 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2岁。 | 2 |
2 | 神经内科医师 | 32周岁及以下 |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 | 1 |
3 | 骨科医师 | 32周岁及以下 |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 | 1 |
4 | 儿科医师 | 30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对应学位 | 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2岁。 | 2 |
5 | 口腔科医师 | 30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对应学位 | 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2岁。 | 1 |
6 | 妇产科医师 | 30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对应学位 | 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2岁。 | 7 |
7 | 急诊内科医师 | 30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对应学位 | 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2岁。 | 6 |
8 | 急诊外科医师 | 30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对应学位 | 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2岁。 | 3 |
9 | 重症医学科医师 | 30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对应学位 | 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2岁。 | 3 |
10 | 超声科医师 | 30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对应学位 | 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学专业,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或二甲综合性医院超声诊断工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本科28周岁及以下,研究生32周岁及以下。 | 2 |
11 | 麻醉科医师 | 30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对应学位 | 临床医学或麻醉学专业,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2岁。 | 1 |
12 | 病理科医师 | 30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对应学位 | 临床医学,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或完成病理注册,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2岁。 | 2 |
13 | 康复科技师 | 30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对应学位 | 康复治疗学专业,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2岁。 | 2 |
14 | 营养科科员 | 30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对应学位 | 临床医学或食品卫生与营养学专业,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或营养师资格证,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2岁。 | 1 |
合计 | 34 |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
5.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学历、专业及年龄要求(附件1)。岗位要求的学历、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的,指普通高校统招录取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各类人员全脱产参加高校学习所获学历;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其他要求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报考人员隐瞒身份报考的,按照违反诚信报考有关要求,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不同,分类进行招聘考试考核:参考者是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采取面试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参考者是全日制本科岗位的,采取“理论考试+面试”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考生总成绩计算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某岗位出现入闱成绩并列情况,取笔试成绩高者入闱)。所有岗位如果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人数则只需参加面试考核,但是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不受岗位招聘名额数限制。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4日至2023年10月20日。
2.报名地点:
(1)现场报名:南康区第一人民医院门诊五楼人事科
电话:0797-7781122(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网上报名:nkdyrmyyrsk@126.com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近期一寸彩照一张(应聘登记表粘贴)、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查询证明、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规培证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南康区第一人民医院应聘登记表》(见附件)
(3)网上报名应聘者将填写并上传好相片的《南康区第一人民医院应聘登记表》(见附件)及报名所需资料电子版打包上传至人事科邮箱。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评卷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考核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
(三)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如某职位考生因笔试缺考、作弊取消成绩、面试前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致某职位招聘人数与入闱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使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1:3;如无人递补或递补后仍达不到1:3的,则按递补一次后(含无人递补)资格审查合格的实有入闱人数进行面试,招聘计划不核减。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考核对象;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则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入闱体检、考核(政审)环节。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已达到3:1的职位,如出现考生临时缺考、违纪取消面试资格致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3:1及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该职位视为达到面试比例,该职位考生按笔试、面试总分高低确定体检、考核(政审)对象。
(五)体检与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高分者。
2.届时将在门诊五楼公示栏公布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和相关事项。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
4.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核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将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名单将电话通知本人。
(六)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及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门诊5楼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党委会讨论研究决定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相关待遇
享受医院在职合同工同等待遇。
五、招聘特别提示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招聘咨询电话:0797-7781122
附件2:应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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