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4年宁都县购房消费券活动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2025年12月31日,使用规则,详见正文。
消费券使用规则
1.消费券仅限在宁都县城区范围内参与活动的商品房项目中使用,并仅限购买商品住房使用。
2.消费券不得转让、买卖、仅限本人(含父母或子女直系亲属)使用,一套住房限使用一张消费券。
3.消费券需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使用,逾期作废。
4.购房者在使用消费券时,需向开发商出示消费券,由开发商进行核销。
5.消费券可与开发商的其他优惠活动同时使用。
补充内容【活动规则】
活动时间:2024年12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发放金额与对象
本次活动发行100张面额1万元的商品住房消费券。
符合以下条件的购房者:有意向购买宁都县城区新建商品住房且年满18岁的居民。
可使用房地产项目
在房地产项目线下营销中心领取
扫描或长按二维码,查看可使用房地产项目名单
申领方式及材料
1.活动期间内,在参与活动的房地产项目线下营销中心领取购房消费券,交易过程中,核销消费券,即可享受立减 5000 元优惠。
2.申领人购房成功后,凭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1个月内登录“虔城购”平台,通过对应活动页面按照相关要求上传提交申请资料,可再申领5000元政府购房补贴。
所需资料包括:
①申领人有效身份证件;
②共同购买的,须提交所有共有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③购房人、开发企业共同签字盖章的购房合同照片或扫描件;
④购房支付凭证照片(首付款收据);
⑤购房人社保卡账户信息。
申领流程
1.申领人在“虔城购”平台进入“宁都县政府购房补贴”专区,按系统提示一次性提交相关资料,系统将按提交时间顺序对上传资料进行初判。
2.宁都县住建局对申领人提交材料进行复核。不符合发放条件的申请将不予通过,资料存在缺漏的将予以退回修改,修改后按重新提交资料的时间顺序依次审核。
3.申领人可以通过“虔城购”平台原申领路径进入“宁都县政府购房补贴”专区查询审核进度。
4.审核完成后,宁都县住建局将在宁都县官方网站、“虔城购”平台对补贴发放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5.公示结束后,对无异议或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申领人,将补贴以银行转账形式发放至申领人提交的社保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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